藥物使用|港大陳友凱:東區病人部分獲覆配藥物有一定風險 需定期監察  

社會

撰文: 陳展棋

發布時間: 2024/06/28 19:54

最後更新: 2024/06/28 20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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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區醫院被揭為一名長期病患病人,配發約425日的精神科藥物,被質疑開藥過多,醫管局承認不理想及不可接受,會將長期病患者配藥安排,納入早前開展的藥物檢討。

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榮休講座教授陳友凱表示,藥單涉及4種抗抑鬱藥、以及2種鎮靜劑,當中部分鎮靜劑有一定風險,反映病人病情並非易控制,應數個星期至數個月內覆診。另外,病人由於有認知障礙症,未必能夠向醫生講述情況,而認知障礙症、以及抑鬱症病情亦易有變化,「一年內藥物的處方,不會是不需要變。」

他指,病人出院時,醫生應向病人解釋,不要遲於一段時間內,再到私家醫生就診,再配發相關數量的藥物。他亦提到,即使病人今次於內科病房求醫,但亦可以安排精神科醫生會診,不過是否有空間可以做到,需要視乎個別醫院的安排。陳友凱表示,要等到一年多時間才可以覆診,反映精神科的輪候時間。如輪候時間只需2-3個月,就不會出現是次問題。

公立醫院目前處方16個星期的門診藥物,正檢討縮減。陳友凱表示,按現有安排並無太大問題。醫管局預期大部分專科門診病人,均需要於4個月內覆診,不過有部分病人可能因特別需要,會長過4個月時間再就診,認為如有額外機制檢視這類病人配藥安排,會較為適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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